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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筑防线 廉洁自律守初心 ——包河区检察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时间:2023-09-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9月27日上午,由包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受贿、贪污罪一案在包河区法院进行公开审理。市直、区直相关单位及包河区检察院第四党支部等二十多名党员干部到庭观摩。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利用其职务之便,收受夏某某等人钱款两百三十余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同时,其利用负责工程进度支付审核职务之便利,伙同他人套取工程款十二余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贪污罪,应当以受贿罪和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实行数罪并罚

庭审现场,列席观摩人员宁神屏息认真观摩,结束后纷纷表示此次庭审场面发人深省、案例典型深刻,是一堂生动的廉洁警示教育课:张某某的行为不仅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更是损害了包河的政务形象和政府机关的公信力。

以铜为镜可正衣冠,以史为镜可知兴衰,以人为镜可明得失。党员干部应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在行动上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自觉做到四慎、四自,即慎始、慎微、慎独、慎交友,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增强法治观念,保持清醒头脑,真正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