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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谈话室管理,规范执法办案
时间:2015-11-23  作者:  新闻来源:政研室 【字号: | |

  10月16日,包河区院案管中心正式对我院谈话室实行统一管理。目前已在谈话室内开展谈话1人次。

  为进一步规范谈话室使用管理,保障安全办案、文明办案,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在办公楼一楼东侧落实了两间20平方米的办公室用于谈话室改造,严格按照谈话室建设标准,对墙面实行全方位软包装,配备台式电脑1台,打印机1台,实现了谈话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按照工作程序,谈话室主要作为办案谈话的场所使用,办案人员需要对当事人进行问话、谈话的,一律集中在该谈话场所进行,并到案管中心登记,由案管中心统一安排。

  除此之外,案管中心还负责控申接待室的日常管理。通过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我院办案安全和办案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