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什么想法?”、“那你今后有什么打算?”······3月14日,在包河区检察院的心理咨询室内,周老师正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评估。
由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千差万别,未成年被告人具有个别差异性,周老师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家庭成长环境等情况分别进行了解。针对不同的未成年被告人的这种差异,老师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辅导。从而帮助未成年人改善社会适应性和提高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加深对周围世界的认知同时,提高未成年人知法、守法,为今后的人生打下基础。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明天,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要更加关注已经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使他们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健康快乐地成长,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