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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核”办案人 从严从快办理一起涉疫口罩诈骗案
时间:2020-03-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月19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涉疫口罩诈骗案提起公诉。

  2020年1月中下旬,武汉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后,防护口罩供不应求。犯罪嫌疑人方某某  乘此机会,于2月9日通过微信向被害人贺某称自己有大量N95和一次性口罩可以出售,贺某信以为真,微信转账三万元定金与方某某。

  双方约定次日凌晨1时在合肥某高速收费站当面交易,然而方某某并没有如期赴约,而是把贺某微信拉黑,并将三万元提至自己银行卡内。

  2月17日,公安机关以方某某涉嫌诈骗罪移送包河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该院高度重视涉疫案件的办理,第一检察部负责承办该案件的检察官刚刚从社区防疫一线回到单位,即刻投入到工作中去,放弃休息时间,快速审查案件,于当日对方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围绕电子证据固定等方面,就公安机关捕后继续侦查取证提出了意见。

  2月18日,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于当日对方某某进行了远程提审、讯问,并积极与公安机关进行会商,系统梳理、完善证据材料,严格证据标准,确保把好案件质量关口。

  2月19日,承办检察官再一次进行远程提审,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方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当日,该案审查终结,移送包河区法院起诉,并依法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该案是包河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首例涉疫案件,从嫌疑人被移送审查批捕至案件移送法院提起公诉,仅用不到三天时间。同时,包河区检察院对辖区内另外两起涉疫口罩案件也已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当下正值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包河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同时,检察官也提醒您,疫情当前,购买口罩和消毒水等防疫用品时,请选择正规店面或购物网站,对来源不明的防护用品购买渠道务必提高警惕。如遇到诈骗行为,请注意留存相关证据,马上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