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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教人 育见未来 ——包河区检察院开展“5·15国际家庭日”家庭教育指导专项活动
时间:2023-05-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说,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督促涉案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更好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5月15日,包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合肥市苞正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律师等对一起聚众斗殴案中的10名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开展了一场以“科学教人,育见未来”为主题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发挥惩教结合优势

“鉴于你具有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自首,认罪认罚,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具备监督考察条件,本院决定对你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六个月。”

“谢谢检察官阿姨,从此以后我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经过案件审查、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以及不公开听证后,包河区检察院拟对10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根据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及“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在法定代理人在场、法律援助律师或辩护律师的见证下,10名涉罪未成年人都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合力制发《督促监护令》促进爱和监管“回归”


为进一步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职,包河区检察院邀请区妇联代表束文参加此次“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会。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10名涉罪未成年人缺乏家长管教,未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导致出现行为偏差等突出问题,最终走上犯罪道路。针对以上问题,结合社会调查情况,制定了个性化“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落实监护职责。

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宣读了《督促监护令》,并结合案件认真分析其存在的监护失职问题,向其说明不履行监护职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应负的法律责任。


参观法治教育基地 深化特殊预防

为预防涉罪未成年人再犯罪,降低未成年人再犯罪率,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职能,承办检察官带领10名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参观了位于包河区检察院二楼的合肥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基地序厅,孩子和家长观看了包河区检察院自行拍摄的微电影《风雨之后》,了解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并对预防学生欺凌、毒品犯罪、网络犯罪等板块进行参观学习。

“刚才的电影对我触动很大,影片中的男生被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之后,在检察机关和很多社会力量的帮助之下,重回校园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我也将以此作为起点,去努力走好自己的人生路。”活动后涉罪未成年人吴某某说道。


专业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让家长“依法带娃”

“如何评价与孩子的亲密程度?”

“您有没有和孩子一起规划过他的人生?”

“您是否总能发现孩子的优点?”

“孩子有困难是否向您求助?”......一连串的问题让10名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陷入沉思之中。

为了帮助家长们了解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梳理出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争取让家长走进孩子的内心与孩子共同成长,包河区检察院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合肥市苞正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的家庭教育指导老师胡君玲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全体监护人进行亲职教育,共同开展家庭教育和相处方式的心理咨询,帮助家长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三观”和人生目标,引导家长们看到孩子的优点,改进教育方法,促进建立和谐的家庭关系。


活动结束后,一位孩子家长说,“我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给我家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以后我一定对他加强监管。通过这次活动,我知道自己的教育方式有问题,我只在乎我所想的,跟孩子说话也是命令式的,缺乏沟通,以后和孩子相处过程中,一定彼此尊重,多多沟通。”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堂课,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包河区检察院将持续对涉罪未成年人跟踪,加强与区妇联等未成年人保护组织联系配合,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为指引,强化对监护权的监督和指导,分析把脉、对症下药、尽心竭力、循循善诱,携手未成年人家庭,为成长扬帆,为青春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