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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持续发力 诉前磋商助力“消”字号产品安全
时间:2022-06-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对“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案件线索挂牌督办的通知》精神,根据上级院工作部署,6月17日上午,包河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案件诉前磋商会议,分管副检察长刘娟、包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李军、卫生监督所所长胡庆龙出席会议,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严生、检察官杨瑞雪、周荣萍参会。

 

会上,大家就行政机关对“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的检查检测中发现的违法添加化学药物、使用说明书不符合规范等方面问题进行了磋商。刘娟副检察长表示,“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是人民群众生活中较为常见,较多接触的卫生健康产品,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前期已经在辖区摸排发现了存在相关产品说明书不符合规范等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情形,“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案件系最高检督办案件,影响重大,现就相关产品的检查检验工作需要向卫健部门了解。随后李军副主任详细介绍了目前包河区“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生产企业生产情况,以及对产品经营使用单位的不定期“双随机”抽检等工作开展情况,表示高度重视相关问题,积极配合支持检察机关办理案件。 

会后,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严格履职,与行政机关保持密切联系,持续推进案件依法办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减少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安全威胁,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借本次磋商会的机会,严生主任还介绍了检察机关聘用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希望邀请包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推荐一至两名专业人才担任公益诉讼检察官助理,通过发挥“外脑”力量,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更加专业化、高效化。李军副主任表示,这是一项极具使命和光荣的工作,区卫健委将认真研究,推荐合适人选参与到公益保护检察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