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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特辑】“检察蓝”筑牢食品安全“保护网”
时间:2023-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

进一步筑牢食品安全“保护网”,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蓝”筑牢食品安全“保护网”专项行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依法从严惩治食品安全犯罪


2022年1月至2023年2月,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共起诉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5件13人,涉案金额共计6.374万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坚决落实“处罚到人”理念,加大禁止令、从业禁止、罚金刑、没收财产刑适用等工作力度,提高违法犯罪成本,如对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车某某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出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两人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等相关活动的量刑建议,请求判令两人承担销售金额10倍的惩罚性赔偿,并就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均得到法院支持,有力打击了损害食品安全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共同织密食品安全“保护网”


包河区人民检察院主动走访市场监督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线索移送机制、联席会议机制、日常联络机制“三个机制”和重大情况通报制度、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制度、联合培训制度等“三个制度”,实行信息共享。如在办理宋某某、王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等五起案件中发现辖区内早餐店在油条、包子等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超标准、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依法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在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辖区食品生产经营的日常监督检察,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线上线下多元化开展普法宣传


包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走进包河区老年照护中心开展食品安全大讲堂活动,现场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手册,涉食品的真实案例讲解,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揭露保健食品诈骗五花八门的套路,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食品安全大环境。同时,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通过新媒体平台报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庭审,以生动的案例普及食品安全法律常识,引导公民强化法律意识,对相关生产经营者敲响警钟,明确法律红线,促进相关单位及从业人员做到依法办事、守法经营,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社会面的效果。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消费者权益保护非一日之功,更在长久之计。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坚持能动履职,筑牢食品安全“保护网”。同时,社会大众的积极参与也是助力检察机关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的重要力量,如果您在生活中发现类似的隐患,可参照下图315必备维权手册进行举报反馈,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