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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全国生态日】以检察之力守护美丽包河
时间:2023-08-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2023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


近年来,包河区检察院立足新时代检察监督职能,扛牢政治担当,不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聚焦重点领域,守护绿水青山

良好的生态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环境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包河区检察院在全面履职的基础上,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中之重。2022年11月,包河区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外来入侵物种“加拿大一枝黄花”,可能对原生物种造成侵害,危害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一枝黄花生长领域广泛,涉及多个主管单位,且繁殖能力强,易复生,治理难度较大。经过查阅相关资料及实地调查走访,包河区检察院确定了一枝黄花的生长领域,结合其生长特性,及时向有关主管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多单位合力清除一枝黄花,消除外来入侵物种威胁,维护本区域生态平衡。


借助“外脑”智慧,凝聚专业合力

修复前 修复中

修复后

2021年6月,包河区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辖区内某地块林地被毁,堆放大量砂石,林木资源遭到破坏,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为准确、高效履职,包河区检察院利用好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借助“外脑”智慧,促进案件办理。通过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邀请区农林水务局的专业人员全程参与办案,帮助调取证据、制定调查计划和林地修复方案。经过诉前磋商,实现了案件的快速推进,林地资源获得恢复,社会公共利益得到及时有效保护。


强化责任担当,查办重点案件

餐厨废液污染现场 化工废料污染现场

包河区检察院坚持全面履职,在公益诉讼工作中,成功办理了数例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2017年3月,某公司向污水井偷排大量餐厨废液,严重污染环境,致使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包河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多次与区环保局共同前往现场勘查,并参与检测和取证工作。按照民事公益诉讼管辖的规定,将该案件线索移送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回环境监测与评估以及环境修复费用69万余元。

2018年5月,包河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叶某某非法处置、倾倒化工废料,造成土壤严重污染。经查,该案涉及污染前期应急处置费用、环境损害等近760万元。该案件线索被移送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行为人的违法责任,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利益。


依法能动履职,提升办案质效

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广泛,但工作推进仍重在履职。包河区检察院坚决摒弃“等”“靠”思想,积极作为,主动发现案件线索。2023年6月,在针对合肥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季度警示片反映问题现场走访时,发现随意倾倒、填埋固体废物的违法现象。包河区检察院办案人员迅速固定违法证据,准确定位主管单位,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促进生态环境问题有效治理。结合此次“案中案”的经验,包河区检察院将不断提高线索敏感度,依法能动履职,提升办案质效,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


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协作配合

公益诉讼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各区直机关的协作配合。为推动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包河区检察院加大府检联动力度,与区直单位会签文件,不断提升协作配合力度,共建“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机制,成功办理了一批生态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从实处推动了环境污染整治、资源破坏修复,为区域生态环境健康发展保驾护航。2023年7月,针对辖区内部分小区雨污管网混接,污水排放影响徐河、许小河水质的问题,包河区检察院协同区住建部门多次对辖区内近百家问题排水户进行约谈,凝聚部门合力,促进雨污混流问题管网全面整改,助推包河区水环境治理。


加强宣传引导,共创生态文明

包河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引导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一方面,将宣传工作贯穿履职全过程,在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大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另一方面,借助“益心为公”云平台,组建志愿队伍,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力量。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优势,及时在“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发布案件信息及工作动态,不断拓宽宣传渠道。2023年6月,包河区检察院积极响应最高检“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与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生态检察助力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主题宣传活动,举办“益心为公”志愿者座谈会,向全社会展示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力量。


丹心铺就生态路,智慧培育文明花。包河区检察院将切实履行检察职责,主动作为,确保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发挥更大作用,让和美包河青山常在、绿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