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刑事检察
刑事检察
以案为鉴敲警钟——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出庭指控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时间:2023-07-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党纪国法教育,以案为鉴敲警钟,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7月19日上午,由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魏某某涉嫌受贿罪、洗钱罪一案,在包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包河区纪委监委组织街道十余名党员干部到庭观摩,零距离旁听庭审活动。

检察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魏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同时其为掩饰受贿所得,通过他人账户转移赃款,其行为应当以受贿罪、洗钱罪追究刑事责任,并实行数罪并罚。

庭审现场,公诉人结合实际案情,认真剖析职务犯罪发生的根本原因——忘记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忘掉了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初心使命。公诉人将职务犯罪对社会、对家庭造成的危害后果融入到法庭教育中,并深刻指出,法律红线不容触碰,希望参加案件旁听的党员干部能以“身边人”“身边事”为鉴,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通过现场旁听庭审,让我更直观、更深切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公正和违纪违法带来的严重后果。”旁听人员们纷纷表示,这是一堂触动心灵的廉政教育课,自己深受警醒,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引以为戒,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意识,坚决不越红线、不碰底线,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