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合肥市包河区三届人大

  四次会议文件(二十五)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4日在合肥市包河区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孝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与推动自身发展两大任务,大力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及队伍建设,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上台阶,开创新局面,为实现我区建设“全国一流省会城市标志区”的目标作出贡献。

  一、紧紧围绕平安包河、法治包河建设,着力维护全区社会持续稳定

  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工作。

  (一)重质量,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突出打击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毒品、网络等犯罪,依法严惩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2014年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552件827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378件53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10件1307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796件1052人。审查起诉的案件中,我区多发的刑事案件有:“黄赌毒”案件85件176人,传销案件23件47人,危险驾驶案件126件126人。依法对张某某、沈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000余万元、王某某等42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熊某某利用“全能神”破坏法律实施、张某因医患纠纷在市三院投放虚假危险物质进行报复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提起公诉,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办案中,强化审查证据的措施,坚守预防冤假错案的底线。继续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166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轻缓刑事政策,分别依法做出无逮捕必要不捕和相对不起诉决定。

  (二)重公正,依法加强诉讼监督。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公正司法的要求,依法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加强对新增监督职责的实践探索,把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人权、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落到实处,做到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年共立案监督5件;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起诉的,依法纠正漏捕24人,追诉漏诉55人,提出刑事抗诉4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依法进行监督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案件7件,督促行政机关正确履职5件在坚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对判决、裁定正确的刑事及民事申诉,依法予以驳回,并耐心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了司法权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开通运行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该平台已覆盖我区16家行政执法单位,实现了行政执法机关与我院之间信息互联互通,畅通了监督渠道

  (三)重和谐,依法消除不稳定因素。一是积极疏导化解矛盾。针对涉检信访诉求多样、易于激化等新情况、新特点,积极主动作为,化解矛盾。对上访者及可能矛盾激化的涉案人坚持“以案说法、析理”,在依法妥善解决其合法合理诉求的基础上,采用教育、疏导等方式,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年共接待信访群众300人次,其中检察长接待26 次。受理控告、举报、申诉线索57件,所办信访案件均在期限内办结,全年无赴省进京访,息诉罢访率达100%。落实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制度,积极促使符合条件的15件刑事案件加害方和被害方消除对立情绪,达成和解。二是帮助消除发案隐患。全年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管理漏洞提出防范发案方法和措施的《检察建议》62份,指导发案单位加强防范措施建设,堵塞漏洞,增强防范能力。

  二、紧紧围绕反腐倡廉建设,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一)重效果,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9件22人,同比上升58.3 %和57.1 %,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件6人,同比上升33%和25%,查处数位居全市第一。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从办案情况看,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表现在:一是贪污贿赂犯罪高发,“老虎”、“苍蝇”并存,涉案人员既有处级干部也有一般人员,涉案金额既有上百万元也有数万元;二是一些领域形成非法的行业性利益链,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如我院查办的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朱某某,其在担任单位领导期间,收受下属及业务单位贿赂款100余万元,采取套取、直接填开假发票报销等手段贪污公款250余万元,挪用公款给亲属使用150余万元,犯罪数额大,手段直接,社会影响恶劣。后我院通过深挖细查,沿着朱某某案件的一根主线,查处了安徽军工系统贪污贿赂窝案串案9件11人。又如我院查办的合肥市高新区永和村干部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系列窝案串案,骆某某等八名村干部违反拆迁管理规定,虚报六百多人的人口拆迁补偿款近1400万元和二万余平方米协议安置房面积,数额特别巨大,其中骆某某等五人还贪污拆迁补偿款近百万元。法院终审判决,骆某某等八人分别以滥用职权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二年执行。

  (二)重预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一是积极打造新型预防工作模式。主动争取区委支持,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全区反腐倡廉工作大格局,配合区纪委、组织部先后举办了5场廉政教育讲座,累计受教育人数达500余人。二是围绕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与区国资委联合成立区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协调小组,全力开展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工商联联合成立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共同签署了《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参与环巢湖生态示范区项目廉政防控预案的制定和督促检查。三是不断完善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结合办案加强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开展预防咨询5次,撰写预防剖析23份、预防调查报告2篇。全年深入安徽两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工作局等职务犯罪发案单位以及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讲座11次,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86件次。

  (三)重整合,探索建立“全院检察一体化”模式。为适应反腐倡廉的形势要求,我院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提出在保留原有科室机构和人员配备的基础上,打破部门分工和职能界限,探索建立全院检察一体化新路径。该办案模式将反贪、反渎、法警、公诉等多个部门进行整合,对有限的人力资源进行充分地挖掘和利用,通过全院力量的统一调配和使用,在突破自侦案件的攻坚关口、在扩展案件的特殊阶段以及在收集证据的关键时期,均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紧紧围绕争创“全省一流、全国先进”的目标,全面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保持奋勇争先的工作势头,巩固优势,补齐短板,努力使亮点更亮,优势更强,弱项不弱。

  (一)重规范,开创专项工作新局面。我院结合省院规范执法建设年活动,严格落实自侦案件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办案工作区准用、看审分离、办案安全督察员和办案医疗保障协作等“五项制度”,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实行法警上岗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强化对执法办案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全面开展网上办案、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网上考核,加强对办案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及法律文书、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重特色,推动业务工作新发展。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院实际,加强我院特色业务的机制建设和硬件建设。在区四大班子的关心支持下,我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已建成,开展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合肥常青机械有限公司、合肥顶点食品有限公司的支持下,在这两个企业设立了“观护基地”,为案件中无羁押必要的“三无”(无户籍、无固定住所、无收入)未成年人及其他需要观护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食宿、文化知识学习、劳动技能培训等帮教条件。同时我院组建了心理咨询师队伍、合适成年人队伍,充分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及诉讼权利。坚持“区别对待”的原则,全年共对15名涉案未成年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对诉讼阶段仍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指定法律援助律师118人次,对涉案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19人次,对判决生效的未成年犯罪人作出犯罪记录封存决定174人。我院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得到了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会议上做了经验交流,近日已通过了省检察院“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的验收。我院案件管理中心积极发挥对外窗口的形象展示作用,积极打造优质、高效的“窗口服务”,实现律师阅卷电子化、行贿档案查询便捷化和询问接待室管理统一化的“一站式”服务,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和满意度,该项工作得到了高检院及省检察院的高度赞扬,《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均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报道。

  (三)重创新,推动检察业务迈出新步伐。我院自主开发的涉案物品条形码管理系统,对所有的涉案物品在完善原有涉案物品纸质台帐的同时,将赃证款物“进”、“出”双向扫描后录入涉案物品管理系统,实现了对涉案款物的网上动态流程监控,并对追缴、扣押、入库、保管、处理、督办等各环节的操作流程、时间节点和处理凭据均一一做了细化。去年我院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推行律师阅卷电子化,刻录了全省第一张律师阅卷的电子光盘,为诉讼提速,受到了广大律师的欢迎和肯定。反贪、反渎部门转换侦查理念,改变以往传统的侦查模式,树立了向高科技要证据的观念,运用电子取证系统,在犯罪嫌疑人的手机、电脑中收集证据,恢复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轨迹,使犯罪嫌疑人在证据面前无法狡辩;将测谎仪应用到侦办职务犯罪案件尤其是贿赂案件当中,使侦查员更好识别犯罪嫌疑人供述真伪,同时对犯罪嫌疑人产生心理震慑,有利于案件的迅速侦破。积极推进“两法衔接”机制完善,在区政府支持下,区政府与我院签订了《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相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刚性措施保证“两法衔接”机制的有效运行,与同级政府会签该文件的做法,在安徽尚属首例,新华社内参、《检察日报》均对此做了报道。

  (四)重宣传,深化检务公开工作。一方面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采取广泛宣传,图、文、声、影并茂,增强宣传效果。我院首次通过安徽检察微博全程直播合适成年人队伍成立大会情况;省检察院宣传处组织中央、省级10家新闻媒体走进我院,对检察工作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认知度。另一方面开展检察宣传进社区、进单位活动。在区法院、区政务服务中心支持下,我院将检察机关宣传材料投放到区政务中心大厅及法院的立案大厅;在区司法局支持下,设计制作检察职能宣传漫画,发放到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四、紧紧围绕从严治检,全面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加强执法管理、队伍管理和保障管理,以管理科学化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一)重落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住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时机,通过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以及干警的意见,认真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委各项制度规定,通过认真梳理各方面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在查办职务犯罪、开展法律监督、倾听群众意见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出台30项措施和33项建章立制计划,抓好整改落实,努力使检察工作贴合群众期盼和要求。着眼于长效机制的建立,规定将执行“八项规定”各项制度列入每年督查事项,作为党组民主生活会以及副科级以上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重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和素能建设。继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加强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素能建设。改善队伍结构、培养骨干精英,将提高办案能力作为重点,通过采取办案骨干与年轻干警“一对一”互助互学、召开研讨会、检察官讲堂等形式,加强对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学习培训。加强对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专题研讨,选派组织百余人次参加国家、省、市、区级各类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30余次,一批优秀检察人才脱颖而出。

  (三)重改进,自觉强化内外部监督。抓党建,带队建,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重要抓手,中层以上干部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年实现无干警违纪违法的“零点”目标。加强内部监督,成立案件评查领导小组及人才库,由案件管理中心、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职务犯罪侦查、批捕、公诉等重要业务环节的办案程序、案件质量、文书制作、办案纪律等进行全方位评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来院座谈指导40余人次,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向人大专项汇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该项工作审议的意见,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两次举办“检察开放日”,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代表到院,向他们汇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征询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青少年维权岗”两项国家级荣誉和“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卫生先进单位”、“安徽省妇女维权岗”等荣誉称号,有29名干警荣获各级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两法”实施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保障人权、程序公正的执法理念还有待强化;转变执法方式、增强检察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还需解放思想,加大实践探索的力度;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需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干警的司法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监督力度和监督成效有待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2015年工作打算

   

       2015年,我院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推进平安包河、法治包河和美丽包河的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定不移地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正确处理维稳与维权、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的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加强批捕、起诉工作,积极参与平安包河建设,重点打击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城中村、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治理,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积极推进涉检信访工作法治化,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切实解决好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

      二是坚定不移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责任和使命,探索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新机制,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以“两法衔接”机制为抓手,监督纠正“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问题。大力探索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活动的途径和方式。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紧密结合执法办案深化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三是坚定不移地深化检务公开改革。重点实现“三个公开”,把执法办案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一是推进执法流程公开,逐步实现举报、控告、申诉的受理、流转和办案流程信息公开。二是推进执法依据公开,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对存在较大争议的拟作不起诉、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实行公开审查、公开答复。三是推进重大案件和重要事项公开,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改进检察职能宣传工作,健全与人大代表、社会各界的联系机制,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途径,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坚定不移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继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检察人员增强群众观念、转变执法作风。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检察人才建设规划,全面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和创先争优力度。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科技强院水平。毫不动摇地坚持从严治检的方针,全面开展对重点案件、重点岗位的督察,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的行为。加大正风肃纪的力度,对违纪违法的检察人员,坚决查处、绝不姑息,确保检察队伍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以及全区人民的监督,以坚定不移的信心、开拓进取的锐气、执法为民的情怀,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服务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