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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12-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合肥市包河区四届人大

  一次会议文件(二十六)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229日在合肥市包河区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孝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围绕“全省一流、全国先进”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检察工作实现了新跨越、新发展。

  一、聚焦主业,护航发展

  五年来,我们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围绕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依法惩治犯罪,促进平安建设。重点打击与群众安全密切相关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社会影响恶劣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以及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378人,提起公诉5982人,办理了全国首例飞机“诈弹”案[[1]]、公安部督办的凌某某等12人跨省贩卖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案、少女毁容案等一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在案件总量持续高位运行、案多人少矛盾凸显的情况下,通过动态统筹检力、同类案件专办,充分提能增效。对上级院交办的罗某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从严从快审查起诉,21名被告人均受到法律严惩。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以及由此衍生的寻衅滋事、防害公务等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形成有力震慑。在坚决惩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轻微犯罪落实依法从宽政策,决定不批准逮捕1168人,不起诉154人,附条件不起诉52人。

  二是延伸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发展。围绕“安徽新中心、品质首善区”建设,我院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联合区国资委、区工商联等部门,成立了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协调小组等多个协调服务发展机构,出台并落实《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等多项服务中心的工作举措,全力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积极促进金融秩序规范,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提起公诉1522人,办理了上海钰申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合肥第一分公司负责人邵某借助“e租宝”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亿余元等案件,在陈某等人通过“三农资本”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余亿元案件中,从市金融办等单位邀请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讨论,快速厘清案情,批准逮捕了11名犯罪嫌疑人。对检察环节中反映出来的“黄赌毒”犯罪、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犯罪等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多篇信息得到省委办、市委办和省检察院专刊采用。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涉案单位管理漏洞,或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设,促进漏洞整改和问题的妥善处理。

  三是全面强化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要求,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定原则,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和多发性典型案件,加强对侦查活动的全程跟踪、精准监督和系统引导,从源头上保障案件质量。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2012年以来,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4件,追加逮捕72人,追加起诉145人,提出刑事抗诉6件,对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提出检察建设33件。在区政府的支持下,在全省率先与区政府会签《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相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八类行政执法行为全部纳入检察监督范围,督促行政机关正确履职43件。大力推进“两法衔接”[[2]],与公安、市场监管、环保、卫生等16家行政执法单位建立起执法信息实时共享平台,开展“两个专项”[[3]]等一系列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并立案17件。

  二、反腐倡廉,惩防并举

  五年来,我们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是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办案力度。坚持有贪必肃、有案必查,五年来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7687人,渎职侵权犯罪1433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跟进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查办了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窝串案、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贪污贿赂窝串案、合肥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督察处原处长胡某某受贿700余万元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400余万元。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聚焦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办理了高新区永和村村干部及村民组长滥用职权、贪污窝串案,义城街道郑伏社居委原党支部书记郑某某等两人滥用职权等特大案件。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在招投标等领域,查办个人及单位行贿犯罪33件,从根本上遏制腐败源头。充分发挥现代侦查手段在拓展案源、引导侦查、固定证据等环节的重要作用,开展技术取证和话单分析90余次,推动自侦工作不断向“智慧侦查”转型。

  二是强化源头预防,促进标本兼治。坚持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深入分析职务犯罪特点、趋势,提出防治对策。在办案中认真分析腐败犯罪发生原因,开展案例剖析113次,发出防控风险、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设27件。在环巢湖生态示范区、交通银行金融服务中心等重大工程项目中,开展同步、专项预防,为促进工程优质、干部廉洁保驾护航。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2012年以来提供查询6000余次。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推动预防教育进党校,组织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典型案例巡回展览等警示教育活动,结合预防职务犯罪“五进”[[4]]“预防农村职务犯罪百场讲座进乡村”等活动,在我区党政机关、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开展廉政宣传教育29场次,受教育人数达8000余人。

  三是始终正风肃纪,全面从严治检坚持强化自身监督,压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司法办案活动中防止说情干扰的规定,狠抓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实现违法违纪“零记录”。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院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权力和责任清单。常态化开展公正廉洁执法教育,以发放廉政书籍、廉政知识测试、典型案例警示等形式,抓好入职教育、节点教育、个别教育。坚持检务督查全覆盖,以检察业务基本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情况为重点,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提醒警示。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邀请代表委员、记者群众参与“检察开放日”、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让检察权的行使更加公正、透明。

  三、创新引领,司法为民

  五年来,我们积极推进工作机制创新,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检察工作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

  一是突出未检特色,培树优质品牌。我院全面贯彻落实2012年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特殊规定,在始终强化少捕慎诉司法理念的同时,出台了《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矫正实施意见》等10余项实施细则,建立了社会调查、亲情会见、庭审教育、帮教回访、犯罪记录封存等一系列特殊办案制度,不断加强诉讼阶段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与共青团包河区委、包河区未保委共建合适成年人[[5]]队伍,参与讯问涉罪未成年人107;与共青团合肥市委共建心理咨询队伍,通过“沙盘疗法”等,36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帮治矫正;在合肥顶点食品有限公司、合肥长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爱心企业设立观护基地[[6]]需要观护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监管教育,促其回归社会。2015年,在区四大班子的关心和区重点局、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的支持下,我院建成全省首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并投入使用,“五位一体”[[7]]全面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以及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治教育工作,至今已有两千余名师生在此开展实地参观教学、模拟法庭等活动。法治教育基地的建成使用、心理咨询等工作均入选当年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捕诉教监防”五位一体的刑事检察工作机制成为可复制、可推广,在全国检察系统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包检经验”,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的高度评价,并迎来省内外多家检察院的参观调研。

  二是推进规范司法,提升执法公信。严格执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八项禁令”等制度,让规范司法成为检察人员职业习惯。加强办案工作区、办案接待区建设,全面落实管用分离、看审分离、办公办案分离。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8]],实现案件全程管理、动态监督、质量考评、统计分析一体化。自主开发涉案财物条形码管理系统[[9]],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活动,抓住检察权运行的重点环节,全面查摆不规范问题并落实整改。建立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通过自查、上级院评查、引进社会评价等多种方式,对案件全面“体检”,累计评查案件1171件,重新修订出台了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以严密的管理监督倒逼办案质量提升。

  三是拓宽服务渠道,密切检民联系。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推进检调对接[[10]],使执法办案的过程同时成为明法析理、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的过程。2012年以来,接待来访群众1000余人,开展司法救助19件,对400余件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刑事和解,继续保持赴省进京涉检信访“零记录”。在全省率先建立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与高检院、省院互通互联,方便群众就地表达诉求。不断完善案管大厅建设,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控告申诉、诉讼服务等多项工作的“一站式”受理和“一条龙”服务。着力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完善辩护和代理网上预约、电子光盘阅卷等便捷服务,2012年以来接待律师1750人次,提供免费光盘1007张,律师满意率100%。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依托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网、自助电子查询设备等,对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798条、生效法律文书1086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百余条。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在举报宣传周等活动中,面对面向群众宣传法治、提供咨询、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在《检察日报》等媒体上,刊发法治宣传稿件300余篇,官方“两微一端”累计推送信息千余条,向群众传递法治“正能量”。

  四、以人为本,锻造队伍

  五年来,我们坚持不懈强化队伍建设,狠抓干警思想政治素养和检察业务能力提升,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一是强化宗旨理念,提升党性修养坚持抓党建带队建,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述武装干警,引导干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全面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专题活动,积极组织主题党日、检察长上党课、参观革命老区、检察官集体宣誓等活动,切实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检察职业道德和理想信念教育。

  二是坚持人才兴检,提升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班子带头学习,带头创新,带头办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和落实党组会、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强化全员培训与岗位练兵,采取“传、帮、带、管”等方式,培养起一批业务水平精湛、理论调研能力强的年轻骨干人才,开展法律文书评比、精品案例评选、典型案例研讨、公诉现场观摩等活动,人才队伍全面发展,20余人次在省、市级业务竞赛中获得“业务标兵”、“办案能手”等称号。积极推进部门间配合、协作机制,干警之间互相促进,共同成长,推动整体工作效能的提高。

  三是强化精细管理,培育检察文化。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落实从优待检,2012年以来,有23人次晋升职级,16名干警通过择优选拔走上中层干部岗位,均做到组织信任,干警公认。主动听取区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的期盼和意见,积极稳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首批择优遴选出28名员额内检察官。不断提升检察文化建设境界,完善干警体能训练中心、图书角等文化活动场所建设,举办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在院内活动场所展示干警摄影作品,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主题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检察文化活动等内容,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加强,在锐意改革中创新,实现了与包河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6项国家级荣誉,获得“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妇女维权岗”、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20余项省级荣誉。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及2名干警被最高检通报表扬,另有百余人次受到区级以上表彰。201511月、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先后莅临我院,对检察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和亲切关怀。201611月,在最高检主办,17家媒体联办的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人民检察院”宣传推介活动中,我院被安徽省检察院推荐,成为合肥市唯一的候选单位。

  五年来,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在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以及各位代表的关心、帮助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真诚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的方法还有待进一步丰富;刑事检察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工作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效果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队伍能力建设的步伐仍需进一步加快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解决。

  五年来,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必须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正确方向;必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必须主动融入和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职责使命。这既是我们努力探索、反复实践的切身体会,更是我们继续前进,开创未来的宝贵经验。

   

  2017年主要任务

  2017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三个强化”[[11]]总要求,认真落实区第四次党代会及区委四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紧扣“三做四创”主线,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提升公信为目标,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服务保障“十三五”时期包河“实现五个一、挺进40强”作出新贡献。

  一是服务大局更加有为。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聚焦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切实保障供给侧结构改革和关键性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检察机关服务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相关案件办理及研判,不断丰富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举措,着力优化创新发展环境。坚持把保障民生民利作为重中之重,严厉打击危害民生犯罪,严肃查处扶贫惠农、教育医疗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二是检察监督更加有力。坚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严重暴力、偷拐骗抢等犯罪,提升惩防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深化未检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检察监督体系,加强对执法司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及背后职务犯罪的监督,健全“民事诉讼监督、支持起诉、民事公益诉讼”协调发展的民事检察工作格局,全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三是司法办案更加规范。坚持更新司法理念与转变司法方式相结合,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真正形成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建立全覆盖的案件评查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坚持强化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全方位、多角度向代表委员、向社会各界宣传检察工作和司法规范化的成果,使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四是队伍建设更加过硬。扎实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各项任务落实,不断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资格考试,不断提升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决维护检察队伍自身廉洁。

  五是管理保障更加完善。突出基层院“八化”[[12]]建设重点,建立符合检察特点、适应形势需求的业务发展格局、队伍管理体系和检务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在促进未检工作推陈出新的同时,努力推出更多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品牌工作和先进典型。深入推进科技强检,探索完善“互联网+”智慧检察,提高干警科技应用能力。不断完善接受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

  公平正义是永恒追求,人民满意是最高褒奖。各位代表,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纵深推进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谋在新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努力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为“安徽新中心、品质首善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