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0-12-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29.70万元,支出决算16.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2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二是,部分车辆老化报废更新,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3万元,占5.1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27万元,占94.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2019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2019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经费使用根据相关部门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转发〈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包政办〔2014〕32号)等相关规定。2019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3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67万元,降低76.29%,降低的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了接待事务。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37万元,降低30.83%,降低的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了接待事务。主要用于接待外地省、市有关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和专题调研等公务业务往来。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共4批,8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27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0.14万元,降低39.91%,降低的原因是部分车辆老化报废更新,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3.23万元,降低46.42%,降低的原因是:一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开支;二是,部分车辆老化报废更新,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活动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27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0.14万元,降低39.91%,降低的原因是部分车辆老化报废更新,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3.23万元,降低46.42%,降低的原因是:一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开支;二是,部分车辆老化报废更新,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活动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7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2019年,购置车辆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