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8年包河区检察院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2.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合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合肥市直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4〕8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3.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和市委市政府10条具体要求,公务接待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合肥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预〔2013〕470号)、《合肥市包河区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包财字〔2014〕302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3万元,主要是因为院里2辆执法车辆达到了报废标准,经研究2018年采购2辆新车辆,公务用车增加2辆车辆运行费用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用于保障日常公务、监督检查、工作调研、服务基层等需要。
2018年包河区检察院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2.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合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合肥市直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4〕8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3.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和市委市政府10条具体要求,公务接待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合肥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预〔2013〕470号)、《合肥市包河区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包财字〔2014〕302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3万元,主要是因为院里2辆执法车辆达到了报废标准,经研究2018年采购2辆新车辆,公务用车增加2辆车辆运行费用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用于保障日常公务、监督检查、工作调研、服务基层等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