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拨款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拨款 |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公务接待费 | 1.00 | 1.00 | 0.00 | 0.66 | 0.66 | 0.00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25.00 | 25.00 | 0.00 | 13.98 | 13.98 | 0.00 | |||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5.00 | 25.00 | 0.00 | 13.98 | 13.98 | 0.00 | |||
总 计 | 26.00 | 26.00 | 0.00 | 14.64 | 14.64 | 0.00 |
注: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预算的56.31%;较上年增加9.60万元,增长190.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压缩公车运行经费。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老化较为严重,增加了车辆运维费用。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单位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6万元,占4.5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98万元,占95.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原因是2021年度、2022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经费使用根据相关部门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等相关规定。故2022年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预算的66.00%;较上年增加0.41万元,增长164.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了接待经费使用,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因素减弱,公务接待正常增长。主要用于接待外地省、市有关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和专题调研等公务业务往来。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共4批,5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8万元,完成预算的55.92%;较上年增加9.19万元,增长191.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压缩公车运行经费。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老化较为严重,增加了车辆运维费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区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原因是2021年度、2022年度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8万元,完成预算的55.92%;较上年增加9.19万元,增长191.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压缩公车运行经费。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老化较为严重,增加了车辆运维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公车日常运行维修、保险、年检等费用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7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