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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时期的“未”爱守护——首次开展远程视频不起诉宣告
时间:2020-03-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能听清,能看见吗?”

  “能听清,能看见。”

  “我们将对你进行远程视频宣布,有没有异议?”

  “没有。”

  “好的,现在开始宣读附条件不起诉书……”

  3月4日下午,随着检察官掷地有声的宣读,一场特殊的附条件不起诉宣布仪式在包河区检察院二楼教育感化中心开始了。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朝东通过微信群聊视频,对一起诈骗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宣布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该案犯罪嫌疑人小李是一名十七岁的在校大学生,2019年10月份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案件分到了分管副检张朝东的手上,考虑到小李是初犯,且情节较轻,到案后如实供述,对所犯的事情非常后悔,自己和家人也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本着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承办人决定对其做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根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不起诉决定应当公开宣布,自宣布之日起生效,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避免人员聚集,小李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老家福建无法到场,为保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益不受疫情影响,让其能够更专心的居家学习,通过与小李及其家长、辩护人、负责帮教的社工组织的多方联系,首次采取微信群聊视频的方式进行附条件不起诉宣布。

  在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包河区青圃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代表的见证下,承办人依照法律程序向小李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重点强调了监督考察期内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考察帮教协议内容,告诫其要吸取教训,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疫情期间减少外出,做好防护。宣布结束后,小李在视频里感谢检察院的叔叔阿姨给予的帮助,并承诺一定好好学习,认真改正,保证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了。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包河未检坚持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掉线,“未”爱守护,是包河未检人一直奉行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