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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一楼接待中心窗口部份封闭安装项目
时间:2024-03-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一楼接待中心窗口部份封闭安装项目

发布日期:2024年3月12日

1、项目名称:包河区人民检察院一楼接待中心窗口部份封闭安装项目

2、联络人:何津;电话:63503556

3、项目实施地点: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4、项目内容:拆除一楼接待中心窗口原有铝塑板,约15平方,安装钢化加胶玻璃,约8个平方,安装后恢复拆除部份。

5、预算金额20000元(包含垃圾清运费用),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7、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规范标准,满足询价方的使用要求。

8、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资质;。

9、报名递交材料时间:2024年 3月 12日 至2024年3月14日截止。

10、询价审查地点包河区人民检察院,询价审查时间另定。

11、询价报送材料:授权委托书、公司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报价单等。

12、询价方式:对询价资料进行综合性评审,评审通过的最低价中标。

13、报送方式:材料需在公告时间内直接现场交至包河区检察院,报送材料附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视为材料报送;其他报送方式不允许。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