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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法治宣传视频制作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4-04-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法治宣传视频制作

项目询价公告

1、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法治宣传视频制作项目

2、项目联络人:何津;电话63503556

3、项目实施地点: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4、项目内容:为更好地推进我院检察宣传工作,形成报网端融合发声、音视频同频共振的宣传格局,全年制作十期法治宣传短视频,每期片长3分钟左右。

5、预算金额 130000 元,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付款方式:依据合同约定给付。

7、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规范标准,满足询价方的使用要求。

8、资质要求:与检察院机关有合作经验附有合同复印件的优先考虑;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获奖作品及政法类获奖作品,并有法治类节目宣传制作实际操作经验和素材积累,同时具有参与制作专题片的经验,(需提供不少于十人的配备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获奖情况等信息,并提供相关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视频制作配音要播音级(普通话等级证书要达到一级甲等),重点内容要精而准的表述出来 (需提供视频制作配音人员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扫描件);诚信、合法经营,无不良行为记录;在近三年的服务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过程中未发生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延迟交片的情况;不得将业务进行二次分包或转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9、报名递交材料时间:2024415日至2024417日截止。

10、询价评审地点包河区人民检察院,询价评审时间另定。

11、询价报送材料:授权委托书、公司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的材料、报价单等。

12、询价方式:综合评审后最低价中标。

13、报送方式:材料需在公告时间内交至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签字接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