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重要案件
重要案件
高二学生手机被盗抢夺他人手机 包河区院双管齐下教育挽救
时间:2015-11-24  作者:杜学玉 杨瑞雪  新闻来源:政研室 【字号: | |

  在车站乘车时手机钱包被盗,害怕被母亲责骂的高二学生小志(化名)便抢夺他人手机。日前小志因涉嫌抢夺罪被包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阶段,该院通过心理辅导和社会调查,缓解了小志的心理压力并根据其现实表现,最终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让小志重返课堂。

  今年7月18日,周六,上午8点左右,在某寄宿制高中学习的小志来到合肥新亚汽车站,准备坐车回长丰老家。候车时,他的手机和钱包被人盗走。他想找人借个手机给母亲打电话,但是没人肯借。怕被母亲责怪,小志不敢回家,就在马路上乱转。中午11点多,坐在路边的小志看到一个穿黄色裙子的女孩从面前经过,边走边玩手机。他便乘女孩不注意,从她背后夺过手机,调头就跑。7月23日,小志在一家理发店内被抓获。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包河区院未检科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检察官文宏与小志进行了多次交流,以了解其抢夺时的心理状态。经过交流,文宏认为,小志有轻微的应激适应障碍。在车站被盗走钱包和手机后,小志产生了一系列心理和生理变化,但是他没能对这个突发事件做出正确的适应性反应,或者说惧怕母亲责骂的压力加上他的应付能力不足,导致小志产生了不能适应环境的紧张状态,因此做出了抢夺他人手机的举动。为此,文宏耐心细致地疏导小志,让他感受到母亲对他高要求的良苦用心,告诉他在生活中遇到突发状况,应当采取怎样的方式排解心理压力。同时,文宏还在与小志父母沟通中,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孩子已经长大,须适时放手,并给予更多的信任、肯定和鼓励。在最后一次谈话结束时,文宏让小志在黑板上写一句话表达感想,他思考了几秒钟,写下了“妈妈,我会好好报答你。”

  与此同时,包河区院未检科还委托合肥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对小志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近期表现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出具了详细的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小志的父母都是农民工,中学文化程度,收入并不算低,但缺乏教育技能,且各自打工繁忙,无法有效履行监护、教育义务。他们过于关心小志的学习成绩能否考上大学,在品德教育、法制教育方面存在明显欠缺。在校期间,小志也没有接受过任何形式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学校这方面的教育也存在不足。社会调查员还发现,由于成绩优异,获得的荣誉和赞赏很多,小志的性格中有自负的一面,难以接受外界的负面评价。同时小志性格外向,乐于助人,有明确的是非观念。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后认为,小志抢手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抢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其具有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如实供述、初犯偶犯且得到被害人谅解的法定或酌定量刑情节,故建议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10个月。

  回到学校的小志表示,今后一定要做遵纪守法的人,好好报答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