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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冒充“离婚男”抢劫仨网友
时间:2016-05-06  作者:杨瑞雪 倪卫红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离婚了,一个人带着孩子,现在想再找对象。”这是网名“孤血”的桂某与女网友的聊天记录。可实际上,他只有18岁,未婚,更没有孩子。他通过网聊与女性网友接触,进而发生性关系,最后实施抢劫。3月3日,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桂某提起公诉。

    桂某1997年出生,池州市人。15岁以前,他在池州生活,念书直到初三。桂某由比他大5岁的哥哥带大,在哥哥的印象中,他是一个性格外向的人。16岁时,桂某去了广东打工,17岁又去了温州。2014年3月来到合肥,亲戚介绍他在一家瓷砖加工厂上班。厂里老板说,他怕吃苦,爱虚荣,做事不踏实。

    2015年11月中旬,桂某和网名“蓝眼泪”的耿某开始网聊,说自己离异带着孩子,想通过网络找个对象。耿某正是离异,一来二去就和桂某聊熟了。11月27日,桂某在QQ上约耿某在一饭店门口见面,耿某答应了,但表示希望桂某送个苹果6手机给她做见面礼,桂某佯装答应。两人见面后,桂某将耿某带至自己租来的住处,并与之发生了性关系。事后,桂某发现耿某的脖子上戴有金项链,想到自己欠下的8000元赌债,便产生了抢劫的念头。他拿起电脑桌上的水果刀,对耿某进行威胁恐吓。耿某有些害怕,只好将金项链解下给了桂某。当天,耿某就向警方报了案。

    2015年11月底,桂某又在微信上认识了刘某,同样谎称离异带着孩子,并许诺给刘某买手表、首饰等财物。此后一段时间,桂某多次要求约会见面。最后,刘某未经住诱惑,答应了。桂某又将刘某带回了住处,在要求发生性关系时,遭到了刘某的拒绝。桂某凶相毕露,让刘某交出身上的首饰。刘某戴着金项链,但是不想交出。这一回,桂某拿出了两人约见的通话录音,威胁说,如果不给他项链,就去找刘某的老公,把录音放给她老公听。刘某害怕老公知道她在外会网友,在桂某强行解下项链时根本没敢反抗。两人分开前,桂某还威胁要伤害刘某的家人,不让刘某说出此事。

    12月5日晚,桂某又约耿某见面,想再次与之发生性关系。在两人约定的地点,桂某被警方抓获。12月17日,犯罪嫌疑人桂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检察官提醒:网络已经成为人们交友的一个重要渠道,但是由于网络具有隐蔽性和虚拟性,女性群体一定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轻易约见陌生网友,尤其不要与网友在封闭环境独处或者前往陌生的地方,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