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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未成年人涉恶案件开庭审理
时间:2019-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313日,我未检科对一起十一名未成年被告人、涉嫌多起罪名的涉恶案件依法出庭支持公诉,包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

    20174月至20185月期间,被告人夏某、李某、马某、夏某某等人参加以傅某某(成年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结伙逞强耍横、殴打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索要他人财物,采取暴力殴打等手段,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他人人身权利,社会安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我科承办人接到案件后,考虑到十一名涉案人员均为未成年人且由于该案犯罪事实较多,在一遍又一遍的翻看卷宗后,认真梳理涉案未成年人罪与非罪,一罪还是数罪,并依旧秉着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其涉案未成年人进行讯问,为保障未成人的合法权利,在审查起诉阶段为四名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对监护人不能到场的未成年人及时指定合适成年人,并对十一名涉案未成年人均做了社会调查,从而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该案顺利提交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