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春雨绵绵。一面写着“春风化雨显大爱,检察温情暖人心”的锦旗被送到了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送锦旗的是一起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家长。这面锦旗不仅是对未检检察官工作的肯定,更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的责任与担当。

在这起案件中,涉罪未成年人吴某某因受到成年人诱导,参与了一起刑事案件。考虑到吴某某系初犯,且犯罪情节较轻,具有悔罪表现,同时为了更好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我院未检检察官经过全面审查和综合评估,决定对吴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感谢检察官给了孩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让她重新走上了正轨。”吴某某的母亲感动地说。这面锦旗不仅是对未检检察官工作的认可和鼓励,更是对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肯定。
下一步,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未成年人检察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