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于受到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包河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的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工作也同样受到了影响。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同时,为了保证办案工作的正常进行,包河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办案中坚持严格依法履职,严格落实隔离、防控的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妥善处理好办案与防控的关系,运用远程提审系统,做到办案、隔离两不误。近日,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对关押在合肥市看守所的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了远程讯问工作。
未成年人案件程序具有一定特殊性,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讯问,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案件受理后,检察官做好了两手准备,一方面,立即与六名犯罪嫌疑人的家长进行电话联系,通知家长到场,在电话中了解到,其中五名家长身在外地,由于疫情防控的规定,无法到场;另一方面,考虑到当前疫情的严峻形势,各地对外来人员的进出确实存在严格管控的情况,为了保证涉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我们与合肥市团市委等部门取得联系,提前确定了合适成年人的人选,并与合肥市看守所沟通疫情特殊时期提审未成年人时应当注意的事项,为远程提审做好准备。
2020年2月12日上午,五名“临时家长”和一名法定代理人准时来到包河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在采取了消毒和防护措施之后,按照检察官的提审安排,分次进入远程提审室,全程参与问话。为了减少犯罪嫌疑人与外面人员接触带来的疫情风险,检察官并没有出现在看守所讯问室内,而是采取了远程提审模式,通过这种模式,检察官把风险留给自己,把安全留给在押的涉案未成年人,虽然检察官与犯罪嫌疑人不在同一空间,但讯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维护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保证了法律程序的严肃性和办案质量不打折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