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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行刑反向衔接机制 写好不起诉 “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4-11-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不刑”不代表“不行”。为畅通行刑衔接,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实现最佳办案质效,我院依法能动履职,创新“两法衔接”前置环节,建立“移送有关行政机关处罚告知书”制度。近日,行政检察部门会同刑事检察部门向被不起诉人送达不起诉决定书的同时送达了我院首份《移送有关行政机关处罚告知书》

马某某与陈某某系夫妻关系,2023年9月13日凌晨,双方在家中因琐事发生争执,陈某某一气之下用拳头击打马某某眼部,马某某用玻璃杯砸陈某某脸部及右手,造成陈某某右手小指骨折,后马某某怒气未消,在陈某某睡觉时用拳头殴打其面部造成其左侧鼻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经本院刑事检察部门审查后认为,马某某与被害人系夫妻关系,同时具有自首,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等情形,故决定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虽然检察机关对你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但是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你的行为依然可能需要接受行政处罚,希望你积极配合行政机关的工作。”经过行政检察人员主动进行的释法说理工作,提前告知当事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在保障当事人相关权利的同时充分听取其意见,被不起诉人表示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工作,服从行政机关处理决定。

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是完善“两法衔接”制度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应当主动向前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衔接配合,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下一步,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对“移送行政机关处罚告知书”制度的运用,积极探索创新案件移送工作流程,不断完善“两法衔接”配套机制,以高质效办案维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