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四届人大
四次会议文件(二十六)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2月28日在合肥市包河区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徐佐钧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实践“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围绕“安徽中心”使命担当,紧扣“和美包河”目标定位,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不断提升。
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区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意见》,及时跟进区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强化检察应对,取得积极成效。
(一)依法严惩经济领域犯罪。聚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突出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坚决遏制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高发势头。1-11月,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2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26人。依法办理了非法吸收社会公众资金近30亿元、投资人约6万人的张某某等15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达20余亿元的周某等20人虚开发票案等重大案件。对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配合、监督公安、法院依法开展追赃挽损、资产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
(二)服务保障实体经济发展。依法保护非公企业产权,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3件3人。加强对金融、扶贫、环保领域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的监督引导和证据审查,既体现从严从快惩处相关犯罪要求,又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打击犯罪的同时,充分考虑企业发展需要,涉企案件中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机械司法。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立潮头争当头雁”大调研活动,班子成员带队深入企业一线,在问需纳谏的同时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
(三)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立足“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对盗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批捕2人,起诉6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积极履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职责,今年以来已就2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除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以外,还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以投放鱼种等方式恢复受损的渔业资源,以实际行动护卫巢湖生态和谐。积极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对于办理的涉及环保性质的案件,与农林水务、渔业、环保等相关行政部门及时进行沟通交流,实现常态化的信息互通共享和环保问题后续处理工作的无缝衔接,构建共同治理大格局。
二、围绕社会和谐稳定,持续深化“平安包河”建设
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决有力打击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力求在更高水平上维护包河经济社会稳定,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至11月底,我院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657件995人,批准逮捕448件645人,不捕33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44件1825人,已审结992件1524人,其中提起公诉942件1380人,不诉35件113人。坚持突出打击重点,起诉严重暴力犯罪40件70人,“两抢一盗”犯罪247件307人,黄赌毒犯罪70件112人,利用电信网络手段犯罪12件64人。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至目前已起诉“套路贷”等案件2件53人。充分做好与监察程序的衔接工作,适时启动提前介入,今年共依法受理各级监察部门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5件9人,提起公诉4件8人。坚持强化责任担当,去年经最高检指定,由我们依法审查并提起公诉的郭某某诈骗案、王某寻衅滋事案,区法院均作出了一审有罪判决。
(二)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支持监督请求等案件加强释法说理,促进案结事了。强化特殊群体司法保护,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2件59人,侵害老年人犯罪4件10人,侵害进城农民工犯罪6件7人,涉及校园暴力、家庭暴力犯罪5件6人。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了解被害人家庭情况,对确实需要救助的被害人,及时发放救助金5万元,并帮助协调子女就学等实际困难。对来信来访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检察长接访等机制,切实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维稳工作。1-11月,依法妥善办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33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00余人次,继续保持涉检矛盾赴省进京上访“零记录”。大力推进法律文书说理和检察官以案释法,积极开展重大案件、环保案件庭审观摩和“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以普法促和谐。
(三)扎实推进未检特色机制创新。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1-11月,共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2人,起诉155人,不诉51人,其中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32人,同比上升400%。积极落实合肥市关于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和分案审理的规定,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共同做好制度衔接和前期准备工作。7月1日起,在全市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全部由包河区检察院未检科管辖,受案数量有一定程度增长的情况下,实现了未检案件移送、受理的平稳过度和案件质量、办案效果的“双提升”。积极引入社会力量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权益受损,聘用了第二期28名合适成年人,并与共青团合肥市委共同成立了全省首个常驻院内的“社会观护工作站”,借助社会调查员、志愿律师团队、心理咨询师、普法志愿者等队伍,进一步扩大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心理咨询的覆盖面,提高帮教效果。1-11月,共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329次,落实法律援助99人次,开展心理咨询93人次,合适成年人到场55人次。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结合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请进来”学法,和法治进校园活动“走出去”送法,开展未成年人现场参观、模拟法庭、法治教育课等20余场,受教育师生近千人。5月,我们与省、市检察院共同举办了“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到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教育、团委、妇联、媒体代表等30余人走进我院,开展参观座谈,未检工作受到普遍好评。
三、围绕公平正义目标,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责
区检察院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强化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努力提高监督实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加强刑事侦查与执行监督。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1-11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12人,撤案18件18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件次;纠正漏捕27人,追诉漏犯73人,纠正漏罪57人次。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29件,均得到采纳。
(二)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件,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0件。对不予支持的民事行政申诉监督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有效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积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如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辖区内沪蓉铁路沿线某地堆放大量渣土和建筑垃圾,危及高铁运输安全,遂依法及时向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等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单位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推动其清理高铁沿线约4万方渣土和建筑垃圾,有效促进问题解决。
(三)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切实抓住民生聚焦点,以生态环保、食品药品领域为重点,与公安、环保、食药、渔政等多部门积极主动沟通,凝聚保护社会公益的合力。今年以来共办理相关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8件,其中,通过诉前程序督促相关主体履职20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民事公益诉讼2件。认真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专项监督活动,针对某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上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如部分餐饮服务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小餐饮备案等情况,依法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辖区范围内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和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查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高度重视、有效整治和及时反馈。
四、围绕巩固深化改革,不断激发检察内在活力
今年以来,我院严格执行上级院办案职权清单,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员额、辅助、行政三类人员各归其位、各司其职,随机分案、全员轮案、入额领导办案已成常态。
(一)坚持巩固深化改革成果。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进行调整,并增聘书记员,进一步优化办案组织搭建,办案力量更加集中。坚持充分发挥“头雁领航”示范效应,入额院领导不但走上办案一线,更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敏感、复杂案件,从更高层面破解办案中的难题,为干警作出表率。持续推行“简案快办”机制,实行简繁分流、自动轮案,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的主动性与责任心明显增强,办案效率不断提高。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与侦查机关的衔接、与审判机关的配合、与律师的沟通,确保案件处理客观、公允。
(二)不断强化案件质量监督。严格落实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完善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不但提高分流效率,更从制度上防止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的发生。紧紧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晰职责清单,完善案件请示、审批和检察官联席会等制度,规范检察裁量权行使边界。同时,综合运用流程监控、自查、评查、通报等多举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共对各类案件发出流程监控261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千余件,评查结果全部计入员额检察官个人执法档案,倒逼办案质量提升。畅通外部监督渠道,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听庭、议案、观摩、座谈,报请上级院启动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3件。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法律文书878份,重要案件信息百余条,案件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稳步提高。
(三)智慧检务建设扎实推进。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新媒体平台等,进一步加强律师网上预约和微信平台应用,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更多便利。积极推进检务工作区建设,坚持科学合理、节俭适用、因地制宜、满足需要原则,在原案管中心,办案工作区、接待区基础上适当调整布局和增设功能性用房,目前设计方案正在进一步完善中。认真按照要求推进“206系统”试点应用工作,今年9月,安徽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薛江武专程到院调研“206系统”试点应用工作推进情况,并作出充分肯定。
五、围绕从严治检要求,全面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区检察院坚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强化队伍管理,深化内部监督,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党组切实承担起政治建设主体责任,带领全院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时时刻刻对标对表,把讲政治落实到服务大局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落实到推动新时代检察事业创新发展中。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培训、“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三查三问”等主题活动,综合采用党组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党员活动日、学习例会等形式,实现全体检察人员学习教育全覆盖。积极组织干警赴渡江战役纪念馆、红色文化博物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实地教育,确保队伍信念坚定、政治过硬。
(二)坚持强化检察队伍专业素能建设。通过参加培训、实地学习、案件研讨、线上教育等多种方式相结合,深化学习培训,强化检察实践,努力提高干警监督能力和水平,为有力、有效履行法定职责打好坚实基础。积极推荐青年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先后有多人次在业务竞赛中获得“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全市公诉标兵”等称号。
(三)坚持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相结合。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年实现检察队伍“零违纪”。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依托全省检察机关纪律作风整顿等专项工作,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醒检察人员,进一步严肃纪律作风、促进规范司法。加强检务督查,坚持把机关工作纪律、来人接待、车辆使用、值班保卫、安全保密等作为督查必有内容。同时,牢固树立从优待检理念,从政治上关心、思想上关爱、生活上体恤,不断增强检察干警的职业认同感和职业自豪感。
各位代表,今年区检察院创先争优又得佳绩,在第九次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评选中,经省、市检察院推荐,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在全省检察机关2018-2019年度“安徽省妇女维权岗”创建活动中,获得“安徽省妇女维权岗”称号,12月,又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称号。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长期以来,各位代表倾心关爱、积极建言,为我们推进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破解:如检察工作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仍需提高;检察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有提升空间,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不足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整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院系列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区四届党代会三次会议精神及本次会议各项部署和决议,着力抓好改革强检、科技强检、素能强检,持续提升服务大局能力、法律监督水平、司法办案公信,围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建设、高效率治理”目标,充分、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为开创新时代“安徽中心、和美包河”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在找准新时代坐标中谋求新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三个一以贯之”,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五个纯粹”。积极与中央重大战略判断、新时代人民新需求、最高检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对标对表,自觉强弱项、补短板、重自强,把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更实在的检察产品。
二是在服从服务顺应大局上展现新作为。充分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不断提高案件办理力度和时效。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切实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深入推进“温暖控申”创建活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需求。
三是在聚焦监督主责主业上实现新突破。围绕新时代检察工作定位,突出检察监督主业,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大力推进类案监督和专项监督,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着力创新、担当、作为,破解监督难题,强化监督刚性,切实提高诉讼监督工作品质和水平。
四是在推动改革任务落实上见到新成效。严格按照上级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部署,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在实践中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干部办案制度、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新型监管机制、业绩评价机制等具体改革任务的落地落实。积极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好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继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五是在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上获得新提升。突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在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上下功夫。狠抓班子建设,着力培养人才,强化干警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狠抓作风建设和日常管理,把全面从严治检落到实处,努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新时代确立新目标,新征程当有新作为,各位代表,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紧依靠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奋力谱写“安徽中心、和美包河”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