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5-0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合肥市包河区届人大

次会议文件(二十六)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讨论稿

——202515日在合肥市包河区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叶玉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为重要载体,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区检察院检务透明度指数居基层院全省首位,获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全市卷烟打假成效显著集体第十批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入选省级典型案例5件、市级典型案例1件,两个部门被市检察院嘉奖,14名干警获省市区级表彰。

一、坚持服务大局,全力以赴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我们始终聚焦中心工作、首要任务,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以法治力量支撑和服务包河中国式现代化先行城区建设

(一)坚决护大局安全稳定。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413503人,提起公诉1018件1348人,有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暴力犯罪73件96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起诉敲诈勒索多家建筑施工企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425人。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5人,协同追赃99万元,办理的柳某某洗钱案入选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反洗钱典型案例。维护经济金融安全,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妨害信用卡管理、高利转贷金融犯罪案件1541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117158人,起诉缅北涉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1件57人,起诉采用“套路加盟”新手段诈骗300多人5000余万元的“轻卡鹿咖啡”“奥丁顿汉堡”2案19人。严格执行《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起诉情节较重的醉驾犯罪325人,维护道路公共安全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人数1441人、适用率85.52%。坚持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并举,出台轻罪治理体系初步建设方案,积极推进检察环节轻罪治理工作。

(二)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60122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严惩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的内部犯罪,依法起诉民营企业人员职务侵占罪1011受贿56在张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中依法认定背后的职务侵占犯罪事实引导公安机关同步查处7人为企业挽回损失300余万元。办案中发现某知名电商企业的外包商职工利用信息安全管理漏洞侵犯用户信息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该企业对客服系统公民信息“全脱敏”理,该案办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被《检察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报道。监督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619人次,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落实“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接待8人,组织企业家代表座谈10次,主动赴企问需解难10法治宣讲6场,增强法治意识提示法律风险,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和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做优“检察官进网格”点单式服务,认真落实检察普法责任,积极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法治宣传,更加注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协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被建议单位落实检察建议情况纳入党委综合考核结合履职办案、深入调研,积极制发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二手车交易市场监管等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0件学生欺凌、未成年人性侵、未成年人户籍登记管理漏洞等3篇调研报告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转办。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因滥用致幻类处方药被性侵促推某县市场监管局涉案零售药房违规销售行为依法查处,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数字检察赋能监督促进治理,自研“电竞酒店违法接待未成年人”“网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出22家电竞酒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211人次,促推有关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发现无证从事出租车经营应撤销从业资格证线索600多条,促推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整治,11名涉案人员已依法重新领证,641人被撤销从业资格证。

二、坚持人民至上,全心全意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持续推进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着力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暖度。

(一)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倾力守护“半边天”,在一起强制猥亵案中发现中医门诊部未采取合理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促推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培训辖区内医疗机构近400家,将性骚扰纳入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受理范围,为女性患者营造安全医疗环境。办理的一起女性就业性别歧视案入选2024年安徽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发挥与区残联残疾人权益保护合作机制作用在管理部门、专家等多方共同努力下,采用在包公祠大门入口处门槛两侧及检票口人工通道上下坡处布置可移动斜坡板的方案,解决了轮椅无障碍通行难题在保护文物的前提下为特殊群体参观提供便利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根据某青年反映其因未成年时期犯罪记录被泄露导致求职被拒线索,督促公安机关对招聘公司非法获取公民信息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同时提供查询服务的平台公司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线索移送立案侦查。办理郭某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入选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当好农民工护“薪”人,监督立案侦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2依法批捕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数百万元的某实际承包人。在涉及我区“烂尾”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大股东虚假破产、职务侵占案中,积极能动履职促推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主动将名下房产拍卖款5000余万元用于项目后续建设,稳妥推进“保交楼”工作,助力工作专班有效化解涉众信访矛盾。

(二)争创“枫桥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突出涉检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公布办案人员AB岗联系方式,通过自助式约见与窗口兜底安排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司法救济渠道,充分保障律师会见、阅卷等执业权利。落实好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阅批来信、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办理来信来访500余件,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区司法局支持下,引入人民调解员、律师、心理咨询师常态化参与检察环节刑事和解、信访接待等,促成和解25件心理帮扶5。与区民政局等5家单位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双向衔接机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儿童、残疾人、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联动救助最大程度发挥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民生兜底合力。司法救助5435.6万元常某某、陈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安徽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件。

(三)持续擦亮“彩宏护未”工作品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治理工作牵动千家万户。7月我院不再集中管辖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后,我院不断拓展未检传统品牌的新内涵,汇聚“六大保护”工作合力,持续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起公诉94人。坚持保护不庇护、宽容不纵容,起诉未成年人犯罪156,不起诉36人,协同社会力量共同帮教附条件不起诉88人。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41个家庭开展专业指导制发督促监护令30支持起诉一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住宿的某宾馆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招用工等情形制发检察建议11,办理的某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有偿陪侍案入选合肥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事)例”。充分发挥我院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用,联动区教体局春秋学期分批组织辖区1800余名中小学生走进基地,寒暑假对社会公众预约开放,成功举办法治夏(冬)令营活动29场,吸引1500余名家长孩子参观打卡。2024年“全国网络普法行·安徽站”走进基地,法治网、光明网等央媒省媒集中报道赞誉。举办法治进校园讲座12次,制作“彩宏姐姐”普法视频6期线上投放辖区中小学播放。

三、坚持守正创新,矢志不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协同健全公正执法司法机制,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刑事检察持续强化。依法办理审查逮捕案件7431009人,审查起诉案件12711748人,办案数居全市第一。优化办案组设置,进一步提高检察官专业能力和办案质效。强化刑事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加强对不捕不诉等重点办案事项的阅核监管,健全长期未结案件三级督办机制,促进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创新运行案件办理“十必查”机制,健全监督线索、风险隐患的发现移送、办理衔接机制,有关做法被省院刊载。持续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运行,监督立撤案55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02件,公安包河分局撤回案件量同比下降94%,证据不足不起诉案件量同比下降95%。强化人身自由强制措施适用审查,逮捕证据条件、刑罚条件和必要性条件的认识更加统一,公安机关提请逮人数下降297人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及时变更强制措施10人。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出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意见3件。加强社区矫正及刑事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监督意见11件。与公安、法院建立醉酒危险驾驶案快速办理机制,实行集中告知、讯问和移送起诉,案件10日内审结率达37%,简案快办效果向好

(二)民事行政检察精准发力。民事检察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1件。与区总工会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联合区7家单位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形成保障弱势群体有效行使诉权合力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等案件16件。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公正司法推进依法行政的作用,对行政审判程序和非诉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5件,53名被不起诉人建议给予行政处罚,消除“不刑不罚”的追责盲区。在全市率先建立刑事检察不起诉环节“移送有关行政机关处罚告知书”制度,保障被不起诉人知情权和行政处理可预见性

(三)公益诉讼检察提质增效。以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报告和落实审议意见为新起点,探索打造“无丝藕·公道”包检公益诉讼品牌,守护公益再发力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3件,制发检察建议27件。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促推对入侵物种福寿螺进行防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冬季行动,聚焦网络新业态食品安全,推动查处“探店达人”违规发布广告、淘宝网部分店铺虚假宣传行为,聚焦医疗器械规范经营,促推整治未取得许可手续销售隐形眼镜问题,守护人民群众“眼睛上的安全”。聚焦安全生产,针对“住宅内存放销售电动自行车”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磋商会,明确牵头监管部门及后续整改措施,促推有关部门对辖区内468家市场主体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改同类隐患19家,该案办理经验被市院推广,相关调研报告被市委办刊载。守护包河历史文化遗产,针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孔祠堂”存在木柱脱漆、墙体渗水等问题,邀请文物保护专家及主管部门研讨具体修缮管养保护方案,促推问题阶段性解决。

四、坚持固本强基,持之以恒锻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一年来,我们始终以改革精神和更严标准,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让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包河检察的鲜明政治底色,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鲜明履职特征。

(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以政治建设统领机关党的各项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及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6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提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建立各责任主体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并序时完成。创新运行党总支委员交叉联系党支部机制,出台党支部日常工作指引,着力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第三党支部获区直单位先进党支部。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每月编发典型案例。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记录154,居全市前列。

(二)大力推动队伍建设。挖掘我区包公优秀传统文化积极打造具有包河特色的“无丝藕”检察文化品牌。聚焦学习型机关建设,建成24小时开放阅览室和包河图书馆检察分馆打造“无丝藕学堂”学习交流新平台定期编发《检察业务学习研究》等电子期刊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优化“选育管用”工作,常态化组织支持干警参加各级各类检察业务培训,健全年轻检察干警成长导师帮带机制,出台院中层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考核及评优工作机制,每月推出包检之星,激发检察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新增3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库,1名干警获全市十佳公诉人、优秀辩手

(三)深化和规范检务公开。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591发布检察工作信息原创稿件183篇,检察业务调研信息被省市委采用3篇、省市院采用18篇。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做好向人大报告专项工作、院领导班子副职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满意度测评、检察工作规范性文件报备等工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调研座谈、检察听证等活动85场。在办理一起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中,我院邀请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经多方释法说理,王某自愿撤回申请,该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办理人大代表转交线索,促推成功解决小区地下车库车辆进出噪音扰民问题。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包河检察工作发展成绩,最根本在于有习近平同志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也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鼎力支持区委政法委指导、支持、督促的结果。各位代表一直以来对区检察院工作的关心、支持,为我们增添了不竭动力。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是检察履职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提升,需要进一步创新思维、完善举措;二是监督不全面、不深入问题依然存在,需要进一步提高监督能力质效;三是与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要求相比,检察干警的理念、能力、作风还有差距,需要大力提升。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加强法律监督为主线,聚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包河检察实践,加快推进包河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包河“六个示范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围绕中心大局,以更高站位护航发展稳定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推动,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及上级检察院工作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重大恶性犯罪、极端犯罪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找准检察职能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生态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反腐败斗争等重点领域的切入点、结合点和发力点,进一步提升检察服务保障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

二是践行为民初心,以更优履职守护民生福祉。自觉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回应人民呼声,维护人民权益,接受人民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加大涉公共安全、涉民生领域犯罪防治力度,加强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特定群体司法保护更好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六尺巷工作法”,扎实开展涉检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排查化解发挥检察优势,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健全检察便民利民机制,做优更多检察服务公共法律产品。

三是深耕主责主业,以更实举措提升监督实效。自觉依法忠诚履行宪法定位的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以“三个善于”引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每一个环节。持续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强化行政检察工作,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深做实“无丝藕·公道”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创建,最大范围凝聚合力,协同治理公益受损问题。

四是夯实基层基础,以更大力度抓好自身建设。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健全全面从严治检制度机制。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以“无丝藕”特色文化品牌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包河检察文化建设。坚持人才强检战略,健全“选育管用”一体机制,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包检铁军

奋楫扬帆正当时,勇毅前行创新局。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诚履职、不懈奋斗,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包河篇章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

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套路加盟”诈骗:犯罪分子在不具备运营资质和能力的情况下,瞄准创业人群,虚构运营能力提供虚假授权,以成立多家公司、短期内频繁更换品牌的“快招”方式,诱使被害人签订加盟合同,骗取钱款。

2.信息“全脱敏”处理:指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对所有敏感信息进行全面、彻底的脱敏处理,以保护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

3.“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20216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安徽省检察机关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举措之一就是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民营企业家可以通过检察机关控告申诉窗口、12309检察服务平台等途径,提出约见检察长的申请,相关检察院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告知约见时间及地点等。20241月,包河区检察院制定《关于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工作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落实举措,健全工作机制。

4.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检察机关运用信息技术收集、整理和分析大量案件数据,自动批量生成法律监督线索,进而发现监督点的规律和趋势,实现数据模型化处理,不仅可以进行个案监督、类案监督,更可进一步用于主管部门开展行业治理、系统治理。

5.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2021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要求各地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并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旨在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确保依法履行刑事诉讼职能,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目标。

6.支持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支持和帮助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单位、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的具体情形包括: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扶养费、赡养费的;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

7.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制度。所对应的行刑向衔接,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8.大孔祠堂:大孔祠堂坐落在包河区大圩镇学塘村,至今已有100多年历史,是合肥市保存最完整、面积最大、规格最高的宗祠之一。1986年被列为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4年被命名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9.“无丝藕”检察文化品牌: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和上级院工作要求,立足区域特色,汲取“包河藕——无丝(私),以誉包拯铁面无私”的优秀传统文化,将区域元素、廉政元素、党建元素、法治元素融为一体,探索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无丝藕”检察文化品牌。

10.“三个善于”:为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由最高检党组于2024年提出,即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监督案件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的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

有关案事例说明

1.柳某某洗钱案:该案入选安徽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反洗钱典型案例。2014年,柳某某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与某市建委副主任吴某某相识。2016年至2017年,柳某某在无实际交易情况下,用其经营的公司账户以收取货款名义接收吴某某转账2710万元,后在明知资金来源情况下,通过换汇、多人对冲等方式将2150万元汇至其境外账户,再转至吴某某亲属的境外账户,剩余560万元被国内相关部门查扣。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深入挖掘和梳理出上游犯罪受贿款的资金流向脉络图,准确认定洗钱数额,后提起公诉,包河区人民法院以洗钱罪判处柳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2.女性就业性别歧视案该案入选2024年安徽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及合肥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事)例”。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辖区内部分公司在发布招聘非女性禁忌岗位时,存在明确要求“男士优先”“限男性”等性别歧视性内容的情形,致使妇女权益受到侵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纠正,并在全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

3.郭某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典型案例。郭某某、朱某某系国内某知名电商企业的服务外包商职员。2021年12月,郭某某、朱某某经夏某某介绍,利用工作便利,窃取酒店入住用户的用户名及绑定的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再通过夏某某出售给他人用于联系客户、删除差评业务。朱某某、郭某某分别获利7200元、6700元,夏某某从中获取介绍费4500元。包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朱某某、郭某某提起公诉,同时要求公安机关对夏某某涉嫌犯罪案及时补充移送起诉。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该电商企业在公民个人信息管理上的漏洞,向该公司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该公司采取严密措施有效保护用户隐私。该案办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先后被《检察日报》、《新安晚报》等媒体报道。

4.常某某、陈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该案入选安徽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件。河南籍常某某、陈某某系刘某某故意杀人案中被害人的父母。2022年,刘某某因情感纠葛,在合肥市某酒店门口用菜刀将被害人砍杀致死后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常某某、陈某某的经济损失。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在受理刘某某故意杀人案后,发现常某某、陈某某生活困难,且赔偿,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通过省、市、区三级联合救助常某某、陈某某7万元。为解决其老无所依问题,检察机关两赴河南推动跨地域、多部门协作,帮助其获得每年3万余元的农村失独家庭特别补助。

5.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有偿陪侍案:该案入选合肥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事)例”。周某某等4人在包河经营某娱乐会所,雇佣吴某某等9名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色情服务,从中谋取非法利益。包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批准逮捕周某某等人,并提起公诉。同时针对涉案会所招用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活动存在监管漏洞,侵害不特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后,主管部门对涉案会所停业整顿,对招用未成年人的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在辖区内组织开展严厉查处非法招用未成年人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6.史某某行刑反向衔接案:该案入选全省第一批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合肥某学院在校大学生史某某想通过业余时间寻找兼职赚取一些生活费,后被微信兼职群的一名招聘”要求用史某某的银行卡帮别人充值游戏账户。史某某提供银行账户后,接收电信网络诈骗案被害人转账18110元,取现17500元交给上家,自己获利610元。包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史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考虑到史某某在校学生身份,安排观看反电信诈骗宣传片,参加合肥义警活动、反诈宣传公益服务等社会化服务,后组织召开听证员、人民监督员、辖区派出所、区人大代表等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最终作出不建议启动对史某某行政处罚程序的意见。该案办理通过释法说理、社会调查、社会化考察、公开听证等多种方式的综合运用,推动实现治罪与治理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