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5-0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5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预算

(一)部门预算表

1.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收支总表

2.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收入总表

3.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支出总表

4.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基本支出总表

10.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项目支出总表

11.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政府采购支出表

12.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3.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4.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二)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15.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汇总表

16.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25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5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5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5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8.关于202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5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0.关于2025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11.关于2025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12.关于2025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5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包河区委的领导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二)依法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三)受理单位和个人控告、申诉、举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四)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并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

(五)依法对民事、经济案件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市人民检察院抗诉。

(七)开展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和治理工作。

(八)对检察工作中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调查研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

(九)抓好区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队伍。

(十)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负责任免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书记员。

(十一)加强检察新闻宣传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二)办理上级人民检察院、区委、区人民代表大会交办的工作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度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截至20241231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实有各类人员129人,其中在职94人、离休0人、退休35人。

三、2025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围绕中心大局,以更高站位护航发展稳定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推动,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及上级检察院工作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重大恶性犯罪、极端犯罪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找准检察职能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生态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反腐败斗争等重点领域的切入点、结合点和发力点,进一步提升检察服务保障的能动性、精准性、实效性。

二是践行为民初心,以更优履职守护民生福祉。自觉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回应人民呼声,维护人民权益,接受人民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加大涉公共安全、涉民生领域犯罪防治力度,加强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特定群体司法保护更好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六尺巷工作法”,扎实开展涉检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排查化解发挥检察优势,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健全检察便民利民机制,做优更多检察服务公共法律产品。

三是深耕主责主业,以更实举措提升监督实效自觉依法忠实履行宪法定位的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以“三个善于”引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每一个环节。持续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强化行政检察工作,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深做实“无丝藕·公道”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创建,最大范围凝聚合力,协同治理公益受损问题。

四是夯实基层基础,以更大力度抓好自身建设。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以“无丝藕”特色文化品牌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包河检察文化建设。坚持人才强检战略,健全“选育管用”一体机制,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包检铁军

第二部分 2025部门预算表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预算表由以下16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一)部门预算表

1.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部门收支总表(附件表1

2.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部门收入总表(附件表2

3.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部门支出总表(附件表3

4.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4

5.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5

6.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6

7.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7

8.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8

9.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部门基本支出总表(附件表9

10.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部门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10

11.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部门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1

12.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2

13.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附件表13

14.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4

(二)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15.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汇总附件表15

16.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明细表附件表16

第三部分 2025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2025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收支总预算2380.71万元(不含提前下达,下同),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关于2025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收入预算2380.71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2024预算减少73.07万元,下降2.98%,下降原因主要是坚持厉行节约,压缩不必要的开支项目支出

、关于2025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支出预算2380.71万元,比2024预算减少73.07万元,下降2.98%,下降原因主要是坚持厉行节约,压缩不必要的开支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184.32万元,占91.7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检察业务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96.39万元,占8.25%主要用于检察办公办案、司法救助等项目支出

、关于202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380.71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6万元,占0.64%;公共安全支出1801.85万元,占75.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32万元,占15.09%;卫生健康支出51.51万元,占2.16%;住房保障支出152.88万元,占6.42%

2024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73.07万元,下降2.98 %。主要原因:一是对于日常不必要办公支出的压缩;二是正常的公用经费的下降

、关于20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80.71万元,比2024预算拨款减少73.07万元,下降2.98%,主要原因:一是对于日常不必要办公支出的压缩;二是正常的公用经费的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6万元,占0.64%;公共安全支出1801.85万元,占75.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32万元,占15.09%;卫生健康支出51.51万元,占2.16%;住房保障支出152.88万元,占6.42%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预算0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预算15.16万元,比2024预算增加15.16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上年没有此项预算项目,今年新增了该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预算198.91万元,比2024预算增加14.30万元,增长7.75%,增长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数量较上年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预算120.85万元,比2024预算减少3.38万元,下降2.72%,下降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数量的实时波动

、关于202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80.7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643.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331.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8.51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关于202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关于202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如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说明如下)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关于2025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项目支出预算安排196.39万元,比2024预算增加减少86.99万元,下降30.70%,下降原因主要是坚持厉行节约,对于一些不必要日常办公经费的压缩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96.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96.39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其他收入安排0万元。

、关于2025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0.00万元,比2024预算减少97.32万元,下降54.88%,下降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总预算金额下降

十一、关于2025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5.82万元,比2024预算减少143.50万元,下降96.10%,下降原因主要是项目数量减少

十二、关于2025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25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本级和局属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20万元,2024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4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相关费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50万元,与2024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接待发生次数相对稳定。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经审批的公务接待活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4.70万元,与2024相比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4.70万元,与2024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日常车辆全年运行费用趋于稳定,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车购置,用于购置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编制项目绩效目标4预算资金196.39万元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总体目标是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总体描述,绩效指标是总体目标的细化和量化。绩效指标统一按照三级设置,一级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大类二级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属于产出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属于效益指标),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结合项目实际,明确具体指标和指标值。

)机关运行经费。

2025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5.69万元,比2024增加74.28万元,增长36.88%,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大楼维修等运行费用

)政府采购情况。

2025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总金额(原值)4782.98万元,较上年减少152.09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000.95万元、设备1383.67万元、其他资产131.57万元无形资产总金额(原值)266.80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0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辆。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有0台(套)。

2025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

2025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政府投资公益性信息化项目情况。

2025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单项1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公益性信息化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2025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2025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无主管的对下转移支付预算项目。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25预算报表16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