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们通过调查了解,2019年8月,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经向行为人安徽某五金建筑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自行清理堆放在该地块的砂石等物料。此后,安徽某五金建材有限公司逐步清理砂石,但是地上林木已被毁坏。合肥市包河区农林水务局要求行为人进行回土补植,行为人未进行补植。
包河区检察院介入后,对涉案地块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并对行为人安徽某五金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方某祥进行了谈话问询,了解毁林原因和事实等。在此基础上,组织区农林水务局、义城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召开联系会议,围绕砂石清理、补种方案等问题,展开讨论和调查。通过系列工作开展,加大了对违法行为人的震慑力度,为行政执法提供了检察力量,助力区农林水务局依法严格履职。包河区农林水务局于2021年9月2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行为人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林地恢复原状、补种5公分胸径女贞苗木1400株、罚款100800元。行为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很快采取措施,不仅对地块进行了恢复和补植,罚款也全部履行到位。
如今距离行政处罚作出已经一个月过去了,包河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再次来到现场,原来光秃秃的地块如今都种上了小树苗,不少树苗已经冒出嫩绿的新芽。为了准确测量复绿面积,苗木栽种情况,办案检察官严生、杨瑞雪与技术部门负责同志王之静共同操作了无人机的飞行航拍。通过航拍,检察官们更加清晰的观察到生态修复情况,检察效果有了更直观的体现。
检察官们表示诉前磋商机制一方面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另一方面也提高了行政机关接受度,增强了办案效果。今后将继续加强对诉前磋商机制的适用,不断提高适用率、丰富磋商方式,争取把公益保护问题解决在诉前,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