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河区人民检察院为因被拖欠劳动报酬而生活困难的农民工韩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以检察温情守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让困难群众的获得感更加可感可触。

此前,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过程中,主动摸排受害农民工的生活状况,发现韩某某因长期被欠薪陷入家庭经济困难。该院控申部门迅速启动司法救助核查程序,主动联系韩某某了解实际情况。经调查核实,韩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7月17日,韩某某前往包河区人民检察院,现场领取了1.5万元司法救助金。接过救助金,韩某某连声道谢:“工资被拖了这么久,家里正急需用钱,感谢检察院。”

这起司法救助案件,是包河区人民检察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生动缩影。近年来,该院持续加大对农民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努力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切实将检察关怀送到群众心坎上。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完善内部线索移送机制,推动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有效衔接,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以实实在在的检察履职守护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