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控告的形式
1、口头控告。即控告人亲自到检察院当面向接待人员控告有关犯罪的事实和证据,也可以约定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当面控告;
2、书面控告。控告人向检察院投寄书面材料控告有关犯罪事实和证据。
3、电话控告。控告人可利用电话等通讯工具进行控告。
二、控告时应注意的问题
1、向检察机关控告时应说明的事项
被控告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文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被控告人的主要犯罪嫌疑的事实、时间、地点、作案手段、经过、结果等;提供线索的来源、知情人、关系人等;
2、提倡署名控告,便于检察院与控告人取得联系,配合检察院及时查处案件;
3、控告人应实事求是地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