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2021年面向全市选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笔试阅卷工作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及查分事项通知如下:
报考职位 |
准考证号码 |
笔试成绩 |
法官助理 |
9999900101 |
72 |
法官助理 |
9999900102 |
60 |
法官助理 |
9999900103 |
65 |
法官助理 |
9999900104 |
51 |
法官助理 |
9999900105 |
72 |
检察官助理 |
9999900106 |
65 |
检察官助理 |
9999900107 |
68 |
检察官助理 |
9999900108 |
57 |
检察官助理 |
9999900109 |
65 |
检察官助理 |
9999900110 |
70 |
检察官助理 |
9999900111 |
73 |
检察官助理 |
9999900112 |
79 |
检察官助理 |
9999900113 |
72 |
检察官助理 |
9999900114 |
70 |
检察官助理 |
9999900115 |
缺考 |
检察官助理 |
9999900116 |
缺考 |
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申请查分,查分按以下方式进行:
(一)查分时间:2021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
(二)查分方式:需查分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合肥市包河区政务中心北楼725室(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填写查分申请表。
注意:查分只查考试科目的卷面合分是否正确,试题是否有漏评、漏改现象,不查评卷宽严度,不重新阅评试卷。
(三)查卷工作本着认真、细致、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由考试机构2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查阅。如有因漏改、合分错误等造成成绩有误的,经相关程序核准后通知考生和相关部门。
(四)对经查分后成绩有变动的考生,统一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http://hfbhfy.chinacourt.gov.cn)和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http://www.hefeibh.jcy.gov.cn)网站进行公示。
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551- 65352511(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0551-63503560(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