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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宣传片拍摄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1-1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项目名称: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宣传片拍摄项目

2、项目联络人何津:电话63503556

3、项目实施地点: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4、项目内容:为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提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意识,提升我院检察工作影响力,展现检察官形象,传递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司法理念,摄制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宣传片,时长不低于5分钟

5、预算金额 50000 元,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付款方式:依据合同约定给付。

7、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规范标准,满足询价方的使用要求。

8、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提供设备清单;曾制作的作品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能够提供和5家及以上企事业单位合作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三年的服务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在投标过程中未发生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因交货拖延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工作人员具有无人机拍摄AOPA合格证。

9、报名递交材料时间:2021 年 12月 1日 至2021年12月6日截止。

10、询价审查地点包河区人民检察院,询价审查时间另定。

11、询价报送材料:授权委托书、公司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的材料、报价单等。

12、询价方式:对询价资料进行符合性评审,评审通过的最低价中标。

13、报送方式:材料需在公告时间内交至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