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基地机器人采购项目
2、项目联络人何津:电话63503556
3、项目实施地点: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4、项目内容: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宣传效果,全方位展现法治文化,充分体现基地的科技感、参与感,现对外询价采购未检机器人产品。采购内容包括硬件智能机器人和配套软件,需支持未检普法宣传、语音识别、帮教维权、法治副校长等相关功能。具体功能及参数需求详见附件。
5、预算金额2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付款方式:依据合同约定给付。
7、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规范标准,满足询价方提供附件内容上的使用要求。
8、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认证证书(SPCA);
(3)投标人售后服务能力符合国家标准GB/T27922-2011,提供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至少包含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软件设计及开发、运维服务);
(4)投标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CCRC)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认证;
(5)投标人具有CCIA颁发的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资质证书;
(6)投标人需提供本地化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或证明。(提供供应商承诺保证书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具备类似类似检察机关机器人案例业绩不低于三个;
9、报名递交材料时间:2021 年 12月 8日 至2021年12月10日截止。
10、询价审查地点包河区人民检察院,询价审查时间另定。
11、询价报送材料:授权委托书、公司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要求材料、报价单等。
12、询价方式:对询价资料进行符合性评审,评审通过的最低价中标。
13、报送方式:材料需在公告时间内交至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报送材料一式三份。
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