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现有扣押车辆两部,其中一辆黑色北京现代牌轿车,车牌皖AE0360,车辆型号BH7160M,机动车所有人为安徽五洲投资有限公司。另一辆红灰五菱牌面包车,车牌皖AU5007,车辆型号LZW6376C,机动车所有人为李月萍。
因两辆车年代久远,已无法使用,我单位将对其进行处置,现发布公告,请两辆车所有人(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来我单位主张权利。公告之日起届满六十日无人主张权利,我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何津,电话:0551-63503556。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