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院询价工作制度规定,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部分区域防漏水维修项目询价工作已结束,询价小组根据对报价公司资料进行综合性评审,评审通过后报价最低为中标单位。
本项目中标单位为安徽宏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格为166334.36元。
询价小组成员:王之静、陆勇、何津,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三日内书面交与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电话:63503556;联系人:何津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