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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4-08-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询价单位: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内容: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服务项目

1. 名称: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服务项目

2. 联系人及电话: 何津 0551-63503556

3. 实施地点:包河区检察院内(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

4. 服务范围:对诉讼档案、财务档案、文书档案等进行整理、扫描、信息录入等数字化处理加工。

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规范标准(省级标准),满足询价方的使用和达标验收的要求。

6. 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参考附件2《报价函》,包括文书档案整理、诉讼档案整理、档案扫描,报价最低且符合资格要求的公司中标。

7. 工期: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

8. 结算方式:结算金额按照询价文件采购各服务项目单价乘以数量进行计算,自合同签订后,每完成一个年度的诉讼档案整理工作或部分随案随结诉讼档案整理工作,经验收合格,结算一次工作量的价款,本次预算金额9.3万元,最终结算不超过9.3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9.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文件: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1.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省内单位需具备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单位需具备甲级资质或者省外乙级资质单位向安徽省保密局备案的文件);

12.有在本省范围内的公、检、法、司单位进行过档案数字化整理的项目,可优先考虑;

13.通过规范化的整理,能达到检察系统条线的考评验收标准;通过规范化的整理,能通过档案管理部门数字化整理特级验收考评的;

提交材料要求:

14.投标材料提交起止时间:2024年8月9日 时至8月12日。

15.投标材料需在公告时间内现场交至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报送材料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确认材料报送,不接受其他方式报送。

16.投标报送材料:授权委托书、公司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法人授权委托书;公司简介;公司合同案例;技术方案;人员配备;公司其他资质材料;报价函。

17.投标材料要密封、加盖密封章,内容不许涂改和行间插字。

询价结果公示

18.根据投标单位成立年限、资质材料、公司简介、公司承接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项目的业绩和年限,由本院询价人员对报送材料等进行综合考评,并按照价低质优的原则,确立中标单位,中标情况将公示。

合同签订

19.确定中标单位后,本院将约中标单位商榷服务合同,达成共识后于3个工作日内签字盖章。

附件1

本授权书声明(公司或工厂)授权本公司 (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参加 项目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 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在投标 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代理人(被授权人)手机号码: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期: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

报价单位(盖章): 时间: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1

文书档案整理:包括提件、盖档号章、填写档号信息、页码检查及编写、打印盒内、归档文件目录及备考表、装订、装盒、填写盒脊信息、上架等

元/件


2

诉讼档案整理:包括提卷、拆卷、档号检查、页码检查及编写、目录数据录入、校对及补录、打印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及备考表、装订、贴封条、装盒、填写盒脊信息、上架等

元/卷


3

档案扫描:纸质档案进行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格式转换、数据挂接、数据质检、数据验收、数据备份等

元/页



注:本次询价包括文书档案整理,各竞标单位可报价供本院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