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抗震检测项目
2、联络人:何津 63503556
3、项目实施地点: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内
4、项目内容:项目位于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内,对办公大楼整体进行抗震检测,楼体总面积约7000平方米。
5、预算金额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付款方式:检测完毕并出具报告后一次性给付。
7、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和钢结构工程检测);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5万元以上的建(构)筑物安全性鉴定项目(或安全评估)业绩。
7、报名递交材料时间:2024年 8月 29日 至2023年9月2日截止。
8、询价审查地点包河区人民检察院,询价审查时间另定。
9、询价报送材料:授权委托书、公司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报价单等(格式自定)。
10、询价方式:对询价资料进行符合性评审,评审通过的最低价中标。
11、报送方式:材料需在公告时间内交至包河区检察院签字有效,报送材料附清单一式二份。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