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经过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等相关程序审定,拟选任丁斐然等35名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届听证员。公示期为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9月24日17:30前通过电话向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反映。
联系电话:0551-63503522
联系人:蔡海艳
附:包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届听证员拟任人选名单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