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宋爱明借7万元高利贷后一直无钱归还,到2011年6月,连本带息变成了35万元,面对债主连日催债,宋爱明一时无计可施。此时,债主支了一招。
抵押住房 为还高利贷
债主支的招数是:可抵押自己的房产借款还债。尽管宋爱明一百个不愿意,可是债务压身,走投无路的宋爱明只好依计找到一家民间借贷公司,将父母留给自己的两居室房子抵押后借款35万元还了债,但条件是房子半年后赎回,如果没钱,房子将交抵押权人自行处置变卖。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抵押权的他项权证后,宋爱明将房产证、委托书等一应文书交给了借贷公司。
半年期限很快到了,借贷公司上门催债,但宋爱明拿不出35万元。看宋爱明居所家徒四壁,想着年关将近,借贷公司经理白梅也不忍再追。待到2012年3月,抵押合同已过期4个月,而宋爱明这边仍毫无还款意思,白梅决定卖房给他施加压力。想着自己一家老小将居无定所,宋爱明也很着急,立即写下承诺书保证10日内先还款10万元。可是10天后宋爱明再次爽约,白梅只好告诉宋爱明:房子挂价42万元已在网上出售。
由于地段好、价格适中,很快买家纷纷联系白梅,其中就有本案的被害人张学锋。张学锋看了白梅手中的房产证和宋爱明夫妇的委托书,但对这套房子已被抵押却不知情。据白梅事后说,是宋爱明要求她不要告诉买房人,至于为什么不说,个中原委她也不想深究,但她明确告诉张学锋,她有权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手续,至于房屋价格可以和房主商谈。
在去看房的路上,张学锋一直想着怎么能让对方把价格降低些。可没想到,戴着黑边眼镜,给人斯文憨厚印象的宋爱明,张口已把价格升到了46万元,理由是很多人都想买他的房。看着宋爱明手上和别人签订的购房合同,张学锋瞬间把价格之事抛之脑后,只想着让宋爱明把房子卖给他一人。
一房两卖 买房者上当
2012年3月27日,张学锋与宋爱明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房款给付一半后,宋爱明腾出房屋,并在10日内为张学锋办理房屋过户手续。4月19日,张学锋兴冲冲地开始装修,同时依约将23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给宋爱明。可是没想到,麻烦接踵而来。
首先是宋爱明不见了。正在忙着装修新家的张学锋,根本没想到憨厚老实的宋爱明会跑,白梅一连几天电话联系不上宋爱明后,找上门时却见张学锋住在里面。张学锋从怒火中烧的白梅那里,终于知道自己首付一半的房子已经被抵押,宋爱明只要不还钱,这套房子就无法过户到自己名下。二人面面相觑,一个给宋爱明35万换来一纸房产文书;一个给宋爱明23万元,拿到了房间钥匙;而宋爱明将房子两次作价,拿了58万元后却一走了之。张学锋几经周折联系上宋爱明,宋故伎重演承诺:保证在2012年6月底前一定将产权转至其名下,可是之后便黄鹤一去杳无踪影。
为挽回损失,白梅以46万元的价格将宋爱明的房子卖给了他人,而住在该房内的张学锋从此居无宁日,每天回家提心吊胆,担心另一买房人上门要房,担心门锁被堵。终于有一天他彻底进不了家门,对方换门锁入住,到这时他方选择了报警。近日,包河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宋爱明依法起诉。
高价买房 教训促人警醒
尽管宋爱明将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尽管宋爱明由一个高利贷受害者蜕变为被告人的悲剧令人叹息,但买了房无房可住、有家难归却成了张学锋需要天天面对的现实。无奈之下,他只好又以更高的价格再次将宋爱明的房子买下来,为此他前前后后花掉80多万。作为一名消费者、房屋买受人,而且是一名从事与法律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张学锋为自己所犯下的低级错误懊恼不已。
难道是张学锋没有过问房屋产权状况吗?显然不是,张学锋在看房第一天就询问宋爱明,房子在银行有没有抵押贷款?宋爱明告诉他没有。宋爱明事后狡辩说,我并没有隐瞒实情,我的房子确实没有抵押给银行。
问题在于张学锋过于相信宋爱明,是宋爱明的一脸敦厚,让张未对宋的房子为什么由白梅负责出售进行深究。如果张学锋事先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便能了解到该出售房屋已经处于他项权被登记的状态,就不可能贸然与宋爱明签订买房合同,并爽快地支付了首付。
在当今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很多人因经济困难或有燃眉之急而选择购买二手房,但这也给一些趋利者以可乘之机,毁约、违约不断,试图以更高的价格获利。鉴于现实中“一房二卖”纠纷不断的状况,检察官特别提醒,房屋是大宗财产,购房前一定要到房管部门或是所在小区,多渠道了解清楚房屋产权的状况,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