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专业的环境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本该是反映环境状况的“体检单”。但在某环境检测公司出具的一份份“合格”的检测报告背后,环保部门发现,现实中的土壤、废水等质量数据并不如检测报告中这般“达标”。问题的谜底令人震惊,该环境检测公司中竟藏着一条“数据造假流水线”。
2022年,为了更好的获取订单、扩大业务,追逐更多经济利益,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决策并授意公司工作人员篡改数据、对不符合标准的数据进行“技术处理”、编造结论以满足客户的需求。负责报告业务的副总经理叶某,面对超标数据,没有叫停,反而成了“修改指令”的审核与下达者。综合部负责人陈某像“传声筒”,将指令传递给实验室负责人程某。在程某的指挥下,实验室的实验员们通过稀释样品、替换样本,甚至直接篡改原始数据,让“超标”神奇“达标”。公司实际股东丁某,明知公司出具虚假环境检测报告,仍参与公司的运营管理。经查,该公司共出具此类虚假报告83份,非法牟利70余万元。
包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公司作为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职责的中介组织,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已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告人李某、丁某作为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叶某、程某等5人作为被告公司的直接责任人员亦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包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判处刑罚。
诚信是立业之本,守法是经营之基,任何为牟利而践踏法律红线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环境质量数据监测是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重要一环,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虚假,将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的排污状况,引发污染事件,对公共健康造成威胁,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建设单位使用虚假报告被发现后,不仅需要重新检测,已竣工验收的项目还会面临重新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甚至可能因无法通过验收而被责令停工停产乃至关闭等严重后果。
环境检测机构必须坚守法律底线和职业操守,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数据溯源管理和全过程监督,杜绝任何形式的数据造假。管理层应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明确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是机构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每一位检测行业的从业人员,都应明确自身岗位的法律责任和职业道德要求。对于上级的违法指令,有权且应当拒绝执行,并可依法进行举报。切勿心存侥幸,认为只是“执行命令”便可免责。企业在选择环境检测服务时,应注重机构的资质和信誉。公众也应关注身边的环境检测活动,发现可疑情况可向生态环境部门举报,共同监督检测数据的真实性。